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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概况
学院组织机构
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1-01-05

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设院长一名,副院长、院长助理若干名,具体负责学院的教育教学、人才培养、师资队伍、学科应用研究与学生管理等工作。

学院下设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系、智能科学与技术系与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中心,分别设立主任、副主任各一名。“两系”主要负责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与实践体系建设。实验与工程技术中心主要负责实验教学与学科应用研究平台建设、管理等工作,以保证实验教学为基础,同时紧贴产业发展进行智慧教育、智慧医疗等领域的工程应用研究,现实实践教学与学科应用研究的协同与融合。